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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11 September 2012
不再等待:我做到了
新学期又开始了,很多的目标等待去实践。
我大三了,在大学的最后一年。
很期待,很迷茫。很想完成很多事,痛痛快快地。
突然想起和你的约定。半年前依然对你恋恋不忘,答应你我一定要过得更好。
我想说我们的关系真的太微妙了。(还是像你所说的那样,我就是不放弃要赖着你?)到最后,我连告别那段过去也要你给我勇气。
我还记得,那时我流着泪看你的留言
“and yes, i hope that the next time i see you, you are a better you”
对自己说,我会改变的。
我做到了。某种程度上。
我从此没有再为你哭过。
不再为所谓爱情流泪。
这些日子,我用照片来记录我的生活,不断发掘生活的小乐趣。(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。不过没关系,我做这些也不是为了要呈现给你看)
我发现自己真的比较快乐了。
我比较认识我的生活了。
我依然等待着那个比你更会关心我,疼惜我的人=)
*不过我的英文还是很不理想,悲哀*
Friday, 8 June 2012
生日快乐
今天是你的生日,我依然记得。
我第一时间发了简讯祝福你。本来,我想直接打过去跟你说生日快乐。后来想想,你应该比较想接到你比较在意的人的电话吧!
你马上就回复了我。呵呵,也许你没有在讲电话。二十二岁,一个不带任何象征意义的年岁。不过它告诉我,五年了,所以应该过得更快乐。
你也一样。*pinky promise*
我第一时间发了简讯祝福你。本来,我想直接打过去跟你说生日快乐。后来想想,你应该比较想接到你比较在意的人的电话吧!
你马上就回复了我。呵呵,也许你没有在讲电话。二十二岁,一个不带任何象征意义的年岁。不过它告诉我,五年了,所以应该过得更快乐。
你也一样。*pinky promise*
Thursday, 16 February 2012
后记:
为什么突然会有写这篇文章的念头呢?都已经是过去式,为何旧时重提?
回忆是费力气的事,尤其是回忆九年前的点点滴滴。惊讶的是,当我慢慢去回想时,原来我记得那么仔细。
花了三天的时间去敲打文字,中途思路被打断写不下去,还在想到底要不要完成这个故事。很担心不知道哪一天被他发现了会怎么想。
如果以一生的角度去看回这段日子会不会好一些?万一我有什么不测,就当作是留给自己的遗书。里面包括了我整个中学生涯的记忆,不怎么特别,像流水帐,可那就是我啊!
岁月改变我们切入回忆的角度,趁记忆还犹新时把它完整记下来。十年后,我还会想起他吗?对他的记忆会不会随着一阵风而消失得无影无踪?还是陪着我终老?(后者的可能性好像比较大)
短期内我可能接受不了他开始和别的女生交往。可是我和他的生命渐行渐远就是不由得我不接受的事实。
我的大学生活也是缤纷多彩的。他的生命那么充实,我也不应该停留在原地。
那天,我们在马六甲之旅讨论到了“金银铜铁”论。不知不觉我已经大二了。“市场价值”在慢慢萎缩吧!
呵呵,感情的事急不来啊!二十二岁的情人节依然是单身(这个节日太商业化,打击不到我)
无数个孤单的日子才是最折腾的考验。
哥看日渐失去活力的我那张忧愁的脸“你是少了爱情的滋润”
我不信邪,依我看,为这个新年设新的目标去冲刺吧!
等待爱情的同时,慢慢把自己从过去的片段中抽离,释放那个不愿离开的我。
这个才是我书写的目的。
感谢主让他出现在我年少的岁月。
P.S:多亏了我家那三年级就人小鬼大的子轩,给了我灵感的源头。以下是那天下午的对话。
“姐,我有一个初恋情人哦。”
“是吗?那你有没有牵过人家的手啊?”
“Err…是有碰过一下她的手啦!”
“这也算哦?”
“那,姐姐,你有初恋吗?”
*我把它张贴在这里。希望有人无意中看了我的故事,认出了他的身份,也请默不作声,尊重个人隐私。谢谢!*
½初恋(三)
直到有一天,当我的情绪冲破那个点时,我决定对他抒发我的感受。
“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对你说。”
“非说不可吗?”
“嗯。”我态度坚决的点点头。
放学后,我跟随他到空无一人的教员办公室。
他打开了电脑。我在他旁边坐下,很努力地平伏情绪。
他看我挣扎了良久还说不出口,望着我轻声道“说吧!我不会让我们的关系因此改变的。不前进,也不后退。”
我停顿了一下,吸了一口气,目光始终停留在地面。
“也不知该怎么说,可能就是会有点舍不得吧!”
沉默了片刻,我站起身头也不敢回,疾步走回三楼的课室后才让如释重负的眼泪掉下来。
那天起,反而是我自己在逃避他。
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之间的变化。考试近在眉睫了,谁闲着好管闲事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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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完试那天,我的心情异常沉重,不知何时有机会再见到他。
我过后给他拨了几次电话,他不再和我玩兜圈子的游戏,他的语气很冷漠,我的心都寒了。
“你为什么这样对我?”
“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?”
“我永远都猜不透你。”
伤痛到最深处时,心都被掏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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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放榜后,同窗们各奔前程。我,竟然不知道要如何是好。一心以为进得了大学预科班,结果落了榜的我原来没有给自己留后备。
后来,我听说他毁约(奖学金)回国了,奔向读医科的路。
我犹豫了几天,最后放手一搏了,主动先联络上他。我尝试告诉他我当时的状况,希望他能给我一些宝贵意见。
我没有看错人。
他要我去思考我到底要的是什么,又根据我家庭的经济考量,帮助我去分析我有的选择。
后来他做出了一个结论,我应该留下来念中六。他劝我好好的念,他对我有信心可以考进本地大专。
其实当时我已经重新踏进校园了。我要的只是一把肯定的声音。
有了他的鼓励,我勇敢的去面对我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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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如何,我也任由眼泪流了足足半年。我很想念他,还有那段逝去的岁月…
那段日子,每次只要经过他家那个路口都不断提醒我曾经拥有快乐的时光。
在那个充满太多不确定的人生转折点,大家都自顾不暇,谁也不敢论断谁的决定。昔日并肩作战的“盟友”也只是简单的说了句:“也许上天对你另有安排。
”
而他的声音却那么坚定、那么清晰。隐约牵引着我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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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,十八岁的我在一次机遇下接触基督信仰,我信主了。
生命就是那么奇妙的吧!祂的安排就是让我遇见祂。
2008年11月,那是美好的一天,从此光进入了我的生命。
当我结束那一年半磨练人意志的日子,抬起头仰望天空时,我微笑了,我看见了曙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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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,收到理科大学的录取信。走向世界的大门打开了,我终于熬出头了。
我想到了他,那个曾经让我流泪让我欢笑的他。
我内心充满了感激,那段阴暗的日子都已经过去了。
如果你问我,中六是一条好走的路吗?
我只想说,如果你想成长,就去念中六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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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第一年,槟城,新的开始。
我人生地不熟,朋友也不多。我不时还会打电话给他,他跟我聊了很多。我觉得我们像回到过去一样。
原来,我对他念念不忘。
他的身影在我的生命挥之不去。
我告诉他,他的背影照很好看。
他面子书的头像就出现了那张照片。
每年的六月八日,我都不会忘记发简讯祝他生日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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碰到了我你也许真的很倒霉,被我缠了八年还摆脱不了。
没错,对你我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。
我最后还是问了那个憋在我心里打不开的结。
“你有喜欢过我吗?”
答案已经不再重要了,谢谢你到最后都选择了守护我的尊严。
谢谢你曾经让我握着你的手。
谢谢你给我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。
你还是当初那个你,无论发生什么事依然保持理性的你。
到最后还会为了一封简讯陪我吃饭的那个人,我坚信我没有后悔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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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没有两情相悦成全我的初恋,回忆聆听我述说的思念。
当一切不再回头,我愿意让它和逝去的青春一同埋葬,滋润心中那片土。
(完)
½初恋(二)
进入他的家,我才发现真正的他。
之前就听闻他和妈妈的关系很密切,在家里就让我见识了他们的互动,而且是全家人的关系都很融洽哦!对于当时和家人关系很恶劣的我,好像进到一个模范家庭。
在家的他很不一样,感觉上比在学校里的任何时候都开朗,会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,还会向妈妈撒娇。
我好像重新认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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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(中五),中学生涯的最后一年。
领到摩托驾驶执照正式在路上行驶的那次,我记得,我去了他的家。
他好像很感兴趣。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我就常常闹着要到他的家。(没记错的话,当时我们必须交上一份化学Project,需要大量的网路资料,于是我这个电脑白痴就找上门了)
在他的家,可以发现很多好玩的事。
每次去他的家之前,我们都会在电话里“耍花枪”一番(当时用的是家里安装的固定电话),他总是一开始不让我去,而我又以百般理由说服他我非去不可,每次他都拗不过我的“苦苦哀求”让我得逞。
好几次,我在他家一待就是整个下午,他连校服也没换。我总是问他我是不是在打扰他,可我还是不愿意离开。
很多时候,家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,他母亲好像也挺放心的。(反正我们也没干什么,就只待在电脑前讨论功课)
有时,他的双亲都在家,我们在同一个客厅里,偶尔他们会走过来说几句家常话,也会和我聊上几句,却从来不干涉我们的讨论内容。
他的父母很恩爱的。
有一次,我转过头看见他们在安静地对话,那画面很美。我好像突然明白,他的好脾气大概也是被这样的家庭气氛熏陶出来的。
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,当我们的脸在电脑前挨得太靠近时,我可以感受到脸蛋一阵发烫,还有心跳的加速。
他的体温透过肌肤的碰触散发在我身上。
在他的家,很放松,也很舒服。
很多年后,我发现我多么希望光阴可以一直停留在当时的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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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慢地,我发现我很依赖他。
只要是关于电脑的问题我首先就会想到他。我没有办法不佩服他在电话里也可以教我该怎么做的能力。这家伙,大概是把电脑里程序的画面都印在脑袋里了。
话说有一回,我这个电脑白痴真是笨到家了。当时大家都已经在用Pendrive了,我却把辛苦完成的Project存进Discket里(这玩意儿已经在市上绝迹了吧?),当我准备让他打印时,才发现里面是空的,最要命的是,我没有存到任何副本!
这回玩蛋了!我熬夜赶工的心血白白浪费。我崩溃了,伏在电脑桌前欲哭无泪。他对我说:“你拿我的回去参考吧!再补做一份应该可以赶上。”
我没听错吧?他要借我参考他的作业!(不要忘了他是个公认的自私鬼)
后来,他还帮忙我edit兼打印整份五十页的作业。
说出来也让人难以置信吧?他竟然对我那么仁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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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尔,当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心时就会问他“为什么你都不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?我都在猜呢!”
他不回答我的问题,微笑着继续看报纸。
我不死心,他每次这个样子我就紧握他的手臂不放,他笑而不答。
有时,我心血来潮时甚至会抓着他晃呀晃的,或索性凝视着他久久。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很任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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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,我和同座的LY闹得很不愉快(后来我干脆擅自调换座位,“抛弃”了她,也丢下了我们的友情)
毕业年的代名词:不确定方向、不相信友情。
我在班上也控制不了本性,常溜过去骚扰他。我想,我这样高调,全班三十八个同学中十之八九都看出我喜欢他了吧!
他依旧没有表明他的立场。
当年的那个画面一定很滑稽吧!一个爱作白日梦的女生不断纠缠着班上最优秀的同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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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考成绩放榜,D超越了他,取代他一直稳坐全级第一的位置。班上议论纷纷。他若无其事地坐在位子上阅读《Newsweek》。我怕他难过,坐在他旁边“安慰”他。
他放下手上的杂志,耸耸肩,用平淡的口气说:“我不在意这些呀!排名这些都不重要,这些事毕业以后也没有谁会特别去留意吧!”
我松了口气,一开始还为他担心呢!(真是低估了他)
他从来都没有改变过。从我认识他以来,他不喜欢在班上做功课,当班上同学分秒必争地趁空档温书时,他就在角落的座位处之泰然地专心读他的刊物。丝毫没有被班上为了准备考试而营造的紧绷气氛感染。
他看似与世无争(别人的确为成绩拚个你死我活的),可是以他那么有分寸的性格,应该另有打算吧!
果然,不必等到大马教育文凭的考试,他就已经成功申请到了一份条件不错的奖学金,铺向新国的道路在他毕业以前向他展开。知道这件事后,整整一个星期,我的心情很低落,始终按耐不住内心的郁闷。
至于我,叛逆的灵魂对班上个个高材生“考全A大过天”的模样十分厌倦,当H不胜其烦地对我念她多少个夜晚在挑
他的未来有着落了,而我呢?成绩不上不下,前途一片茫茫。
我故作镇定和他聊起这件事,他心情蛮愉快的。
(待续)
Wednesday, 15 February 2012
½初恋(一)
从青春期开始,一直没有男生跟我说过他喜欢我。
话说升上中一之后,身边的朋友有的都开始拍拖了。样貌和先天条件都占尽优势的LY、V、C及WY更不必说,追求者涵盖了校园里的同龄的黄毛小子和上午班的学长…还有,校外的阿飞哥。
2003年,我们十三岁,那个情窦初开的年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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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他最初的印象,是被他梳理得整洁光滑的KARIPAP头,(就是用发胶定型,风吹也不动一下的那种),,老土的眼镜框(当时流行无框眼镜,最受女生欢迎的离子烫技术也还不普遍)长得瘦瘦高高,每天带便当上课还有被烫得不会起皱的校服--一幅老实的书生样。
他总是一幅自我清高的样子,老师不在时,男生在班上讨论足球,比较幼稚的就在互相追逐嬉戏、喧哗,他就安静的留在自己的座位阅读英文报《The Star》。他还常常去图书馆借那些厚厚的英文小说(在华校念书,他的英文程度我不必说明)。跟同龄的男同学比起来,他确实是个另类。
不仅如此,他有个坏习惯,俗称“翘椅子”(坐着的时候只用椅子的前腿支撑着,后腿被抬到半空中)。偏偏在他后座我看不过眼,伸脚一跩硬是把他拉回地面。
他转过头来“你这样和新朋友打招呼的噢?”
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
从此,他和我对话都很不正经,常常故意答非所问,不然就带我“游车河”,兜了个大圈也不要告诉我答案。我说他根本就是“心理变态”,处处为难我,要我不断哀求他才回答我的问题,或把东西借给我。
后来,我才知道他的母亲是我们学校上午班的其中一位教职员。
他的人缘比班上另一个高材生D逊色很多,他从不让功课借给同学抄。(D的本子交到老师手上时已经被翻烂,有时他的答案的副本还被传到隔壁班去,而这位被标签“自私”的家伙却总是等到最后才把本子交上去)。
他就是这样,不在意别人用什么眼光看他,也不费力去解释他是一个怎样的人。
后来,中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(年少的叛逆因子开始作怪,不断思索读书、考好成绩的意义),没有机会再和他同班。他却依然是高材生,在校内外的学术和课外活动越来越活跃,知名度也蛮高(却没有听说有哪个女生暗恋他…)
那些放学后在图书馆遇见他的日子(他等母亲下班),我都莫名地开心。我总爱问他很多奇怪的问题,他就和以往一样作弄我,然后看我在他面前抓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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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二年三班,生性爱炫却又异性缘极佳的H从中二与我邻桌之后,天天抓住我不放要我听她的“情史”、“威水史”云云。都说了我有与生俱来的聆听者的特性(加上配合环境的需要),一直都只有听和羡慕的份。(我说H和我真是纠缠不清,她的故事我一听就听了七年)
我在少年期的自卑感慢慢滋长;不讨喜的外表、顶着男生头,身型又较一般女生高大,我也不指望会有人追我,初中,还是安分的念书吧!
我的中学生涯,大部分的记忆就是放学后留在图书馆做功课、读书。虽然有时候一些同学和我一起留校,不过我还是喜欢一个人。(到现在,我都很佩服当时的自己,校服从早穿到晚上,长时间独自一人也不怕寂寞)
其实,某种程度我觉得我和他挺相像的:常常孤军作战、在人前隐藏真我。
如果说少年的岁月有什么遗憾,大概就是没有机会结交到一班生死之交吧!本应疯狂、多姿多彩的中学生涯基本上我过得很平凡。
虽然到最后也搞不清读书的意义,中学的岁月却淹没在埋头念书的日子。
回想起来,是他启蒙了我读《哈利波特》,他没有跟我解释书里的内容有多精彩,只让我自己去看。中三,我开始迷上长篇小说。后来,我的书橱里一半以上的收藏是翻译小说(英文程度太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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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(中四),我再次和他同班。
那一年,他从此取代D成为全级第一名。大部分科目的最高得分都被他“垄断”。
那一年,我却暗恋了一个爱打篮球的转校生S,学校“风云”人物之一。同样是书生样,高高瘦瘦,(他还是学校里粗框眼镜潮流的先锋),与他比起来,S却是个十足的“烂仔”,行径高调爱出风头。我和S一句话也没说过,他也不认识我。莫名奇妙地,我却喜欢上他和伙伴在球场上奔跑、挥洒青春的生命力。
也许,我比较喜欢阳光型男孩吧!为我黯淡的中学生活增添色彩。
那一年,我最爱做的事,就是留校温习功课、补习后等到傍晚,在球场旁边的树下看S和他的朋友打篮球,然后心满意足的坐校车回家。
后来,我还跟S告白过,在他毕业之后的一年后。在篮球场边。
呵呵,不要感到太惊讶,稍微了解我的人,都大概可以猜到我会作这些“傻”事。不如这样说吧!我不擅长压抑情感,喜欢就喜欢嘛,说了总比后悔好。
那一年,中四理甲班冒出了三对郎才女貌的情侣,一时成为佳话。
那一年,我在三位老师面前无礼(其中一位还是主任),一时成为班上最不尊敬师长的头号“恐怖分子”。
那一年,我自告奋勇要求和他同组作Presentation。
那一年,我第一次踏入他的家。
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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